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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高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以在职短期培训为主,有划地分批进行。
各培训点每年年末向江苏省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提交下一年培训工作计划(包括时间、内容、培训等级、人数等),由江苏省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对全省有关培训计划汇总协调,并经专家组审定后于每年年初向全省高校公布。
各校可组织教师参加江苏省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教育部设立的教育技术培训中心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负责指导,由协作委员会组织考核并颁发“教育技术培训证书”。
教育技术培训大纲(包括考试大纲和培训内容等)
各培训点根据教育技术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对学员的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交流考核两部分。笔试考核主要包括理论及专业知识层面。交流考核主要包括提交及宣读最新撰写的关于教育技术方面的论文,制作并演示自己制作的教学课件等。通过考核的学员将获得由江苏省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颁发的“教育技术培训证书”,有效期三年。
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培训点应将培训的有关材料(包括培训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名单、学员名单、考核内容、考核成绩等)一同上交江苏省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经其审核后统一颁发“教育技术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学员的考卷、交流论文及教学作品至少应保存3年,以备查阅。江苏省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及各培训点应及时将获得“教育技术培训证书”的学员的培训及考核情况通知其所在学校,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江苏省高等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各培训点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培训工作经验,协调各培训点的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